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增城区国土规划局)的政府信息,编制《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登录“中国广州增城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dzxdrj.com)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设置、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适宜对群众公开的部门文件。
(三)计划总结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四)其他
主要包括: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查阅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为:http://www.dzxdrj.com。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dzxdrj.com,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示、展览、专栏等其它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增城区国土规划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提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4.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及《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增城区国土规划局,具体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一楼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511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82628531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2: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