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取号: GZ65/2017-00090 | 类目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 布 机 构: 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4日 |
文 号: 无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2017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办公室,电话:020-82752170。
一 概 述
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保平安、抓发展”为主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抓好经济统筹监测、重大项目、重点改革、重点谋划,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科学履行发改金融职能,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程序,通过本局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本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公开、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强化监督,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物价局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1.组织机构3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33条;3.动态类信息54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 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0条;7.其他信息2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3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0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0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0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0宗,占0%;网上申请3宗,占75%;信函申请1宗,占25%,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属物价收费类信息,50%属项目咨询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00%,主要涉及要求公开相关收费类审批证明文件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无。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0宗,占0%;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度,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7年将继续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受众范围是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标志之一。应结合公众实际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
三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便民服务水平。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以及公众关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栏目信息进行梳理并补充完善,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作用。
五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不断更新丰富门户网站栏目,方便公众查阅网上政府信息。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以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本部门下属统计普查中心、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等部门。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112 |
其中:1.组织机构 |
3 |
2.部门文件 |
33 |
3. 动态类信息 |
54 |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
1 |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
1 |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0 |
7. 其他信息 |
21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55 |
申请总数 |
4 |
其中: 1.网上申请数 |
3 |
2.信函申请数 |
1 |
3.当面申请数 |
0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4 |
其中: 1.同意公开 |
4 |
2.同意部分公开 |
0 |
3.不同意公开 |
0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0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0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0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8.其他 |
0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