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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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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优生健康检查问题 |
2017111502003801 | 2017年11月15日 | 处理完毕 |
诉求内容 |
市民反映其与妻子于增城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其妻子为从化户籍,现怀孕17周故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增城区荔城街计生服务中心办理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但被告知必须前往其妻子户籍所在地办理。 现咨询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必须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原因。 |
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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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情况 |
处理时间:2017年11月16日。 处理情况:经我街计生部门调查了解,市民于2017年11月15日前往我街政务中心办理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业务,但由于其妻子户籍在广州市从化区,根据《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穗计生发〔2012〕8号)》文件第三点有关规定:服务对象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女方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登记,经街镇人口计生部门核实,并签订《广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重点病种免费产前筛查诊断知情同意书》后才能领取该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劵,因此我街未能为其办理业务。 考虑到市民妻子的身体情况,经我办与其妻子户籍地所在计生办沟通和听取了市民的意见,同意由我街为其开具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券,并于2017年11月16日上午电话通知了市民前往我办办理业务。 市民反馈:2017年11月16日联系市民,其表示知悉。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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