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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转学问题

诉求主题
受理编号 受理时间 处理状态
咨询转学问题
2017120404003994 2017年12月04日 处理完毕
诉求内容
市民反映其孩子,户籍属于外地,现从天河区民办小学转学至增城区公办小学。 现咨询以下问题: 1.如何下载学生基本信息表。 2.办理小学转学,对于家长的社保有何要求和条件。
图片附件
回复单位
增城区政府
回复情况

  穗12345转字第2017120404003994号信访件于12月4日收悉。对市民咨询的关于小孩转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的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申请办理转学。我区小学转学由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申请人可将相关转学材料提交所在镇街的教学指导中心或学区学校,在学校班额允许且又符合转入条件的情况下,由教学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和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小学阶段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接受转学申请。

  市民所说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应由现就读学校打印盖章。非穗户籍学生家长应在广州地区购买社保。

  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5日下午通过电话将情况告知市民,其对答复表示满意。

  特此函复。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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