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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主题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处理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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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会计从业资格证问题 |
2017111702011319 | 2017年11月17日 | 处理完毕 |
诉求内容 |
市民反映据其了解,广东省将于2017年年底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其表示其持有2005年增城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现希望相关部门告知其会计从业资格证在2017年及今后是否还需要年审,及相关部门是否仍要求企业以会计从业资格证判断会计从业人员的资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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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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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增城区政府 |
回复情况 |
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点,我局会计科工作人员致电市民,对市民咨询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问题进行回复,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的规定,市民2005年取得的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关于2017年的继续教育是否取消的问题,现阶段我局没收到广州市关于是否取消继续教育的相关文件,经电话请示广州市财政局,现还是要按广州市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执行。对于我局工作人员的解答市民表示清楚、满意。 |
回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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