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法[2017]3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194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要求,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增府法函[2017]269号)安排,本办负责《增城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增府办〔2014〕8号)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本办建议保留该规范性文件。现根据有关规定征求广大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请于上述时间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zcsfzb@126.com或者信函邮寄至增城区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1号楼426室 区政府法制办(收),上述两种途径均请注明“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字样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需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增府法函[2017]269号).pdf
2.《增城市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增府办〔2014〕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