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8 18:36 字体:[ 大 中 小 ]
一、受理范围
引进者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址是增城区辖区内,在广州市区缴纳社保,且引进者的档案已挂靠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办理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年10号文)
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10号)
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10号)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申办引进人才入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核查办事指南、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技能人员水平测试办理指南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38号)
三、入户条件
(1)35周岁以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技术资格];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院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工资格(三级技工)并符合本年度急缺工种,在现工作单位参保连续2年以上;
(2)40周岁以下: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具有二级技师资格
(3)45周岁以下: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以上学位;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高级技师资格;
(4)50周岁以下: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其他类型人才引进入户
(1)配偶为外籍人士的,引进条件相同;
(2)离异人士的引进条件相同;
(3)已婚人士,只要单方符合引进条件,全家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四、申报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意见和加盖公章,该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脑填写完表格后再打印);
2.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
(1)干部身份:同意调出函;
(2)非干部身份:就业备案登记表(简版)、单位年度考核表(上年度)、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
3.用人单位已通过年审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复件);
4.用人单位引进报告。企业须提供引进报告(反映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及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录用(转任)证明、增人计划卡等资料。
5.身份资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复件);
6.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件)、学历鉴定(复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鉴定(由广东省高等教育厅学历验证中心出具);
7.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复件);
8.评审表(复件)或考试报名表(复件)、网上查询证明(复件)(市外颁布职称还需提交职称鉴定,由广州市考试中心出具],省外颁布技师还需提交技能鉴定证明,由广东省技能鉴定中心出具);
9.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和参保证明(至今参保状态,由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开具,档案具有干部身份: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档案具有非干部身份: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以上所述社保均不予补缴];
10.单方调动意见书(由不调方提供意见、签名并加印模);
11.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1)个人房产:房产证或房产查册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单位集体户:集体户首页、同意落户证明、居住证明(a.租房形式:已备案超过1年以上的租赁证明,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出具;b.单位提供宿舍形式:由用人单位出具;c.借住亲戚朋友家形式:由房主提供情况说明)或居住证
(3)公共集体户:集体户首页、同意落户证明、居住证明(a.租房形式:已备案超过1年以上的租赁证明,由居住地所属街道出具;b.单位提供宿舍形式:由用人单位出具;c.借住亲戚朋友家形式:由房主提供情况说明)或居住证
12.结婚证(复件);
13.随迁家属材料
(1)配偶:结婚证(复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件)、身份证(复件)、社保缴费历史证明和参保证明;
(2)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件)、出生医学证明、在读证明(初、高中的未成年子女,由学校出具);
★未成年子女若与引进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或户口地址不一致,需等引进人才本人入户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门申请入户
★以上所有材料还需准备电子扫描件(格式:jpg,大小为500KB以下)
★以上所述复印件均写上用途和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附件须按照顺序上传
五、人才引进办理方式
引进者把书面申报资料送至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同时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http://www.hrssgz.gov.cn/rcyj/进行注册登录并填报、上传有关申请资料。
六、办理时限
对引进者纸质材料和网上报送材料核查无误的,应自受理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交上级区人社部门进行最终审核(需时1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需进行公示(需时5个工作日)及公布(需时5个工作日)。
七、领取调令、广州市区入户卡及准迁证须知
1. 领取调令和广州市区入户卡
经公示无异议后,引进者凭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外服务窗口领取调令和广州市区入户卡并缴纳费用。
2.领取广州市准予迁入证
引进者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房产证、计生证明、调令和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广州市增城区公安分局领取广州市准予迁入证。
八、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
联系电话:020-82731139、020-82758916
附件:1.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1.doc)